厦门录用调动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一、办理条件  (1)工作调动  (2)公务员录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3)事业编制人员录用  (4)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聘用)专业人才  注意事

  一、办理条件

  (1)工作调动

  (2)公务员录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3)事业编制人员录用

  (4)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聘用)专业人才

  注意事项:

  (1)工作调动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办理。

  (2)合法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二、受理部门

  户籍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受理地址

  网上申报

  四、联系电话

  0592-2234304

  五、呈报材料与办事流程

  注册登录“厦门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fjxm110.gov.cn/was2/xmsga/jsp/module/user/user_login.jsp),查询“办事申请”→“户政”→“录用调动落户”

  六、网上申报平台

  “厦门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fjxm110.gov.cn/was2/xmsga/jsp/module/user/user_login.jsp)

  

  2.外地人才重新录用(就业)手续

  /file/files/外地人才重新录用(就业)手续.docx

附:1.外地人才调入手续

  /file/files/外地人才重新录用(就业)手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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