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夫妻投靠落户岛内办事指南

导语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岛外夫妻投靠落户岛内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三、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各派出所  四、办理对象  本市岛外海沧区、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岛外夫妻投靠落户岛内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三、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各派出所

  四、办理对象

  本市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的公民或自然人

  五、办理依据

  (一)《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

  (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6号。

  六、申请条件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夫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三)符合办理条件第二项的人员,由申请人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复印人事信息批件(含申请人户口迁入厦门时的学历、职称等信息),人事信息批件可为《报到证》或《调动审批表》),并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八、办理方式

  (—)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二)委托办理。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依据: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收取6元工本费。

  十二、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点:开元 公园西路81号;梧村 东浦路22号;莲前 莲前西路372号;嘉莲 莲景路89号;筼筜 仙岳里2号;碧山 思明南路396号;滨海 黄厝村塔头社365号;滨北 湖滨北路66号;中华 思明东路105号;鹭江 故宫路25-1号;何厝 高雄路69号;曾厝垵 曾厝垵北路8号;鼓浪屿 内厝沃路4号;大学路 厦大凌峰13号;

  (二)联系电话:开元 2050206;梧村 5858148;莲前 5992779;嘉莲 5338917;筼筜 5360258;碧山 2080869;滨海 2563591;滨北 5052850;中华 2037286;鹭江 2262561;何厝 5028108;曾厝垵 2575112;鼓浪屿 2063491;大学路 2188976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四)网站地址: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各派出所监督电话:开元 2022291;梧村 5801131;莲前 5190292;嘉莲 5338922;筼筜 5367598;碧山 2085392;滨海 2560110;滨北 5051158;中华 2038995;鹭江 2262561;何厝 5028110;曾厝垵 2571110;鼓浪屿 2061852;大学路 2188976;

  十四、流程图

  

厦门岛内落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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