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夫妻户口投靠条件及投靠户口迁移流程(详细)
导语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四类落户政策取消,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两类人才配偶子女投靠入户无年限限制,厦门户口落户政策从3月1日起要调整了,这一次调整主要针对投靠入户的群体。
去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最重要的就是户口啦,有了当地户口,才算是有了立足之本。来厦门工作也是如此,但是厦门户口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厦门便民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厦门市夫妻户口投靠条件及投靠户口迁移流程。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四类落户政策取消
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两类人才配偶子女投靠入户无年限限制
厦门户口落户政策从3月1日起要调整了,这一次调整主要针对投靠入户的群体。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已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3月1日开始,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来厦门落户等四类投靠入户政策,同时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等四类投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限制,并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政策。
没戏了
四类落户政策取消儿媳没法再投靠公婆落户了
从3月1日开始,如果你的户口在外地,即使你父母的户口已经在厦门,但若你已年满18周岁,那么再想投靠你父母落户厦门也没戏了。
根据厦门市政府发出的关于调整厦门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厦门市将取消四类投靠入户的政策: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这也是2010年以来,厦门市对户口政策进行的最大一次调整。根据2010年厦门出台的户籍管理规定,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厦门。
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属,可将户口投靠迁入岛内:夫妻投靠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父母身边无子女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办理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随父母落户。
同时,亲属投靠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依照省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只是从3月1日开始,投靠入户的政策就要调整了。所以,若你是女子,已经结婚,且符合现有条件,想投靠公婆落户厦门,这两天就得抓紧;而若你是男子,投靠有厦门户口的岳父母,来厦门落户也得抓紧。
变难了
四类落户政策收紧投靠配偶子女父母也有条件
或许你还不着急,不能投靠公婆,不能投靠老丈人,至少还可以投靠丈夫或妻子,那你也得抓紧时间,因为根据新规,从3月1日起,夫妻投靠将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具体限制是这样的,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如果两口子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了,那时间是这么算的: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同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也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根据通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还有,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此前,厦门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并无太多限制,但从3月1日开始也不一样了。根据新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经计生部门审核)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需注意的是,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此外,户口在岛外,想挂靠进入岛内落户的也有了限制。岛外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厦门两类人才的配偶子女投靠入户无年限限制
之前,厦门公安部门曾对厦门户口挂靠的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根据当时公安部门发出的通知,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若在厦门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选择挂靠。
但当时对人才引进挂靠落户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规定。
根据这次厦门市政府发出的通知,这次专门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入户政策。
通知称,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和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同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据了解,早在2005年,厦门市为了提高厦门市人才竞争力,为解决在厦门企业工作多年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人事关系、户籍方面的实际困难,曾专门就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的落户政策出台了相关政策。
根据厦门便民网的小编理解,此次政策的调整,对厦门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是有利的,会吸引更多的人来厦门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