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买商住两用房能落户吗?厦门买房还可以落户吗
导语 厦门集体户买商住两用房能落户吗?厦门买房还可以落户吗?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集体户买商住两用房能不能落户
如果是厦门集体户口,买商住两用房可以把户口落在商住两用的房子吗?需要什么手续?
商住两用房不能落户,不带户口名额,户口挂不进去,产权为50年;住宅为70年。建议买个二手房挂户口,而且要原户主迁出户口后你才可以落进去。房屋买卖合同里面要体现迁出户口具体时间。还要注意岛内外跨区域迁户口的要求。
无论是集体户口还是本地户口或外地户口,都只能落户民用住宅房里!(即土地出让性质,使用年限70年的商品房或是土地划拨性质,土地证上没有使用年限的拆迁房!)土地证上涉及商业性质的都不可以!
厦门集体户人员买什么样的房才能挂户口
需要买住宅,新房,二手房都可以,但是前提必须是住宅
厦门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
1、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是指自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开始至申请之日止的时间周期内,满足其中一个连续5周年的条件即可;
2、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是指自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至申请之日止的时间周期内,满足其中一个连续5周年的条件即可;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是指申请人本人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房产,房屋用途应当为住宅(商业或商住两用除外)。
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是指申请人与其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房产的,其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共同拥有的房产不受此限制)。
2015年厦门买房落户政策
2013年12月10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出台购房落户新政,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具体是这样的: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也就是说,现在,如果你想要靠买房来整个厦门岛内户口,那么,你买的商品房首先要在岛内,而且,要150平方米以上,而且,那块地是在2013年12月10日以前拍下来的,而且,你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买下那套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不管你买的岛内还是岛外的房子,不管你房子多大,买房落户厦门,都是行不通滴!
2016年厦门买房落户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同时被取消的还有四类投靠政策: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3.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4.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同时,对夫妻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加以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2017年厦门落户政策
除了购房入户,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以在厦门落户。
1.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等落户。
2.厦门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落户。
3.暂住满一定年限、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人员落户。
4.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2018年厦门买房落户政策
1、自10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厦门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
2、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3、目前,厦门市有6个市辖区,分为岛内的思明区和湖里区;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
2019年厦门买房落户政策
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3)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1名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30%的所有权人按规定办理购房落户,其他所有权人(指共有权比例在30%以上的)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厦门市常住户口。
(4)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允许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5)厦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厦府办[2009]28号)对前两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落户政策与本市以外人员相同。
买房落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买房落户应该注意即便是所在的城市是有相关政策的,但是不同的城市也是有不同的要求的,比如有的城市就会要求房子不足90不能落户,但是却能够参考其他的落户方式。而且落户的要求是用父母购房落户的必须是父母本人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是不能以父母购房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2、想要落户,那么你所购买房子必须是商品住宅。保障房和商业用房是不能落户的,而且产权证是落户的硬性条件,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首先要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然后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合同以及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落户的时候要仔细核对一下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以及权属状态等重要的信息,如果和合同约定不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因为两证齐全是办理落户的重要材料,所以一定要和开发商约定好。购房者记得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厦门购房落户申报材料手续
(一)《购房入户登记表》;
(二)《厦门市土地屋产权证》原件或《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
(三)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录证明》。《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和《档案摘录证明》应当一次性办结使用,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只使用规定落户指标中的1个或2个,需同时提交《办理购房入户的声明》;
(四) 产权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
(五)申请人、当事人、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若系申办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以下情况应提供其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2)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随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办理购房落户,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购房落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
(3)父母与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者同一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司法鉴定书》。
(4)系收养子女的,需提供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有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厦门购房落户办理流程
1、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3、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4、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5、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9、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厦门购房落户办理事项
(一)本市岛外购房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二)从市外购房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落户翔安区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省内实行网上户口迁移,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三)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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