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夫妻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厦门取消哪些投靠落户政策?
导语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厦门取消哪些投靠落户政策?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办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三)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原件;
2.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五)符合办理条件第四项、第五项的人员,由申请人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复印人事信息批件(含申请人户口迁入厦门时的学历、职称等信息,人事信息批件可为《报到证》或《调动审批表》),并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技能人才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由申请人到劳动力大厦(长青路191号)确认技能等级,联系电话:5325827。
厦门落户政策3月起怎么调整?
3月1日起,厦门落户政策有重大调整: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
厦门取消哪四类投靠政策?
四类投靠政策取消
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
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
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
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厦门哪四类投靠政策有变?
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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