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税满多少可以让员工落户到厦门?厦门“三高”企业员工如何落户?
导语 公司交税满多少可以让员工落户到厦门?厦门“三高”企业员工如何落户?下面厦门便民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相关知识。
厦门企业纳税落户,员工落户需要的条件:
1、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迁入名额增加1人。
2、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迁入名额增加1人。
1、员工落户的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凭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凭《厦门市企业员工落户审核表》及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必须由企业人事干部办理。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的时间是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15-11:45。
2、员工落户的办理时限:
材料提供完整者,承办人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厦门“三高”企业员工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条件:
1、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
2、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工资计算方法: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按照1年最新数据:三高收入界定:2019年厦门执行的社平工资为:年85166元,月平为7097元。1.5倍年平均工资为:85166*1.5=127749,月均:10645.75元。
申报流程
❶单位网上申请。
由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或注册账户申报。
❷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❸网上给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
咨询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全程网上办理,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网上申报):http://hrss.xm.gov.cn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fjbs.gov.cn/
投诉咨询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2-532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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