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要求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流程指南
导语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要求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流程指南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经厦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三高”企业中,当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
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⑵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⑶ 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⑷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达到年工资和薪金收入要求,经该“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在不突破该“三高”企业可获得配租配售份额的前提下,该类人员可参照享受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对于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视同骨干员工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的20%。
厦门“三高”企业员工落户指南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条件:
1、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
2、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工资计算方法: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按照1年最新数据:三高收入界定:2019年厦门执行的社平工资为:年85166元,月平为7097元。1.5倍年平均工资为:85166*1.5=127749,月均:10645.75元。
申报流程
❶单位网上申请。
由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或注册账户申报。
❷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❸网上给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
咨询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全程网上办理,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网上申报):http://hrss.xm.gov.cn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fjbs.gov.cn/
投诉咨询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2-532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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