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怎么落户厦门?非厦门生源一样可以落户!
导语 毕业生怎么落户厦门?非厦门生源一样可以落户!
毕业生落户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报到证未使用过
3个月社保
(注意:文件上并未要求,只要求应届生“落实就业单位”一般认为在同一家公司缴满3个月社保就满足啦~)
年龄45周岁以下
大概办理时限:只需要大约15天
福利:已上户口未成年子女可马上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解读:之前没有报道过,报到证没有盖公司公章,没有进行过报道手续,档案为“毕业生”哦,年龄限制的时间以身份证为标准。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往届生一样可以按照这个方法落户。
全日制大专学历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报到证未使用
3个月社保
(注意:文件上并未要求,只要求应届生“落实就业单位”一般认为在同一家公司缴满3个月社保就满足啦~)
往届生:
岛内公司连续3年社保
岛外公司1年社保
年龄35周岁之前
大概办理时限:30天左右
解读:岛内公司三年社保并不要求同一家公司,只要申请日期之前有3年连续缴交社保的记录,就可以让现在缴交社保的公司申请!
注意:已上户口未成年子女5年后岛内投靠,3年后岛外投靠
报到证盖公司公章,已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身份就会转变,不论大专本科只能以“在职人员调动”也就是“干部调动”落户
如果你报到证已经盖章,但是未办理报到手续,你需要这么做才能以毕业生身份落户:
①《报到证》在外地单位盖章,但是还没办理报到手续。
需要先与原来的接收单位办理解除就业意向手续,再由厦门的接收单位按照毕业生接收流程办理网络申报接收手续,并由档案管理机构调转档案且确认仍未毕业生档案的,可凭《毕业证书》、原《报到证》及解除就业意向手续原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可无需对原《报到证》进行签注或更换新的《报到证》。
②《报到证》在厦门单位盖章,但是还没办理报到手续
尚未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请先与原来的接收单位办理解除就业意向手续,再由新接收单位按照毕业生接收流程办理网络申报接收手续(申报时需在备注栏目说明该情况),可以预先通过网上审核,办理《就业申报表》签章确认、就业报到手续时,须出示该解除手续。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唯一凭证,其它证件无效,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的,应立即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新证。如原发证部门给予补发《报到证》的,按原来的程序办理即可;如原发证部门只给予开具遗失证明或发放证明的,参照《凭报到证遗失证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要求》办理。
超级详细的流程来啦
手把手教你操作~
每一个环节都不放过
申请之前
在申请之前毕业生在申请公司属于“就业状态”
未就业登记的微信关注“厦门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就业登记”查看办理指南!
网上审批
审批之前需要先开通人事代理以及填写需求计划
1、公司人事先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net/agent/)上开通人事代理,然后到人事网(https://app2.xmhrss.gov.cn/xmdgpt/user/index/home)上按提示上传人事代理协议(人事人才—单位信息维护—注册管理—档案寄存单位变更申请),开通人事账户后,在需求管理栏目里,填写平时需求。
2、如果是人事网帐户已经开通了,但是去年未填写需求计划的,就需要写一个开通需求计划说明,并盖上公章,送至劳动力大厦二楼3-4号窗口开通,需要1-3个工作日才能开通!
已经开通人事代理、填写需求计划的可以忽略~
公司登陆“厦门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①毕业生信息在线填写、上交,等待人事局在线审核(3-6个工作日)
③审核通过后,在厦门人事网的“毕业生接收”下面的毕业生申报的审核通过界面下载《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份(自己留底)。只需要在左下角公司签章里面盖一下公章即可
开调档函-报道-报到证归档
现在开始需要去现场啦
调档在先,要跑一趟
档案到厦门以后还需要再跑一趟进行报道
报道以后,拿盖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就可以开“准迁证”啦~
开调档函:
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公司人事干部统一收齐资料(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前往公司签约的相应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调档函,调档函需要本人或者代为交给原档案保管地,对方收到后会将档案通过机要方式或快递邮寄到签约的人才中心,届时可以通过人才网根据人员姓名查询档案是否抵达,这个通常省内4天左右会到,省外10天左右。档案到达厦门人才以后,再去同一人才中心进行报到手续、报到证存档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时,应先取号,等待窗口叫号再办理。
注意:报到证人才中心会收取存档,签章完的报到证需要在人才中心复印,并盖“与原件一致”章,办理准迁手续需要用到。
各人才中心地址和上班时间: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2楼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01、 1302室
厦门市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 湖里区仙洞路3号6楼601室
厦门市海沧区人才服务中心 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人力资源大厦510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集美区杏滨路898号集美区台商服务中心3楼302 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业务室
厦门市翔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1楼1115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对外办理,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冬季为:14:30-17:00)。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对外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 9:00-12:00,下午3:00-17:00。
调档、报道所需材料:
①单位接收毕业生办理确认手续(非必要步骤):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账户在线打印、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
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
办理准迁证
报道完成以后,人才中心就会给报到证盖章~
当然原件已经收回~小伙伴们手里拿的是有人才中心的签章的“报到证”的复印件
并且这个复印件上应该“与原件一致”章,也就是说一共两个章~
这个时候就可以前往你准备落户的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准迁证啦~
即来即办哦
为本人办理准迁程序前往拟落户的各区行政中心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准迁手续,自助机取号到户口受理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 0592-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 0592-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0592-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0592-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 0592-7558218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0592-7628816
所需材料:
①《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原件2 份(当场填写或提前电脑打印);
②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和当事人页A4 各1 份);
③已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2 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额外材料
》落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权属证明;如属配偶房产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拟落户在直系亲属家庭户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及A4 规格复印件1 份;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内的,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A4 规格复印件1 份;
》落户在派出所公共户的只需要在现场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使用天眼查等APP 输入公司名字,查询相应的资料并给现场的工作人员看一下即可。
※注意:如果不是本人去为自己办理准迁手续的,夫妻的只需要提供结婚证就可以了;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要准备委托书,委托书要重要办理事项点明!
以上材料户口受理核准后,在行政服务中心会领到以下准迁材料,后续派出所办理户口用:
①《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原件1 份(工作人员会盖公安局章);
②《受理单回执》;
③《信息采集表》需填写好,后续办理落户用。(规定准迁完成后,须3 个工作日后,40 个工作日内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省内人员网上迁移,扫描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就可以跟踪,待原籍派出所批准迁出后,可以去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可以电话联系派出所人事信息是否到了,是否可以前往办理落户)。
省外人员由当事人自行前往或者委托家人持迁移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当地派出所会在户口迁移证上盖章归还,然后将资料寄回再办理落户。
直接前往之前在《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上填写的拟落户派出所
所需材料:都是在办准迁证的时候给的~
① 准迁文件:《受理单回执》,《信息采集表》(已填写),《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③原籍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 份;
④已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1 份;
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上填写的拟落户派出所户政科办理落户
办户口:即来即办,原籍户口本会现场盖已迁出章,拿到新的户口本
办新身份证:办好户口本后,到身份证办理窗口拍照、办理制作新的身份证
选择邮寄取证,不用跑两趟哦。大约10个工作日制证完成。
费用:身份证办理费用20元,快递费21元
①现场需要排队取号办理,排队期间可以先拍照(制作新身份证用)
②“身份证领取凭证”需保留,若携带小孩落户,复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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