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技能补贴网上怎么申请?厦门技能补贴多少钱?
导语 厦门技能补贴网上怎么申请?厦门技能补贴多少钱?
申请详细步骤(带截图):
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官网操作指南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点击网上办事,选择个人网厅进入;
2、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 注册注意勾选《用户注册须知》;
3、登录时注意账户是否是身份证号;
4、进入个人网厅,点击失业提升技能补贴,然后页面右侧,会显示申请条件详情供查阅,在下方可以点击办理失业提升技能补贴,进入下一步;
5、填写社保卡交易密码,然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校验;
6、填写证书编号、移动电话、户籍地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工种名称发证时间会自动根据证书编号获取,底部“我同意《个人申明承诺书》”记得勾选,最后点击提交;
7、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步骤4处(即左侧菜单处点击失业提升技能补贴),点击查看已申请业务的情况。
短信提示:
现场办理:
材料:
申请人持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职业资格证书
本人厦门市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
办理地点:到企业所属的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5863086
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5383441
地址:安岭二路106号鲁班大厦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9-20号窗口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6213657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6585919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13号窗口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7889775
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592-7229881
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提醒:厦门考的+非厦门考的都可在网上申请
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厦门市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技能补贴:
(一)依法参加厦门市企业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就是社保中的其中一项,个人交的社保是没有这一项的,必须企业职工社保才能申请)
企业的参保职工,参保缴费满12个月(累计缴满,必须包含失业保险),可以网上申领/现场申请
关于放宽缴费时间要求(12个月):根据厦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这个时间之后,政策就可能恢复原来的要求,必须满36个月的失业保险才能领补贴,但是并不是取消的技能补贴!!!只是恢复原来的高要求而已!)
办理异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异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计入累计缴纳时间。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本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证书。
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额度:
初级(五级):800元(紧缺工种1000元)
中级(四级):1200元(紧缺工种1400元)
高级(三级):1800元(紧缺工种2000元)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厦门市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最终补贴就是打到这张卡上)。
申请流程:
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可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
线上申请流程:
注意3点:
1、线上申请职业技能补贴和线下申请的条件、额度是一样的
2、月初月末申请都是次月公示结束以后,20号之前发放
根据最新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技能人才需求类型
为确保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更好契合产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将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部分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确定为技能人才落户的申请类型。
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
此前颁布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公布实施之日前已提交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可以落户证书名单(同人社局技能落户申请页面)
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工具钳工、磨工、镗工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切削工、冲压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含精细木工)
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纺纱工、并条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汽车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电子器件制造人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关于转发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精神,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4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认真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宣传解释工作,处理好考生报考、考试、补考等有关工作,加强报名资格审查,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二、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22项职业资格(涉及42个职业),截止2020年9月30日,各鉴定机构不再受理相关职业资格的考生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录入系统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叶沅宁,联系电话:53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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