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落户岛内要带什么材料?厦门岛外户口迁岛内条件

导语 厦门岛外落户岛内要带什么材料?厦门岛外户口迁岛内条件

  一、迁移范围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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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亲属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解读: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三、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四、申请材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无房证明);

  岛外转岛内还需要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许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个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打印。)

  五、办理流程

  直接带上材料去各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就可以啦,是在户籍窗口哦

  厦门落户补贴多久拿到:

  申请后约120天办结!

  发放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各受理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头五个工作日,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审核上一季度申请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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