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文!今后在厦门落户更容易!这份文件干货满满

导语 重磅发文!今后在厦门落户更容易!这份文件干货满满

  最近,厦门发布重量级文件《2021年厦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重点提及大家关注的落户、教育、医疗、交通等方方面面!

  在落户方面,提出——

  积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进一步探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特定区域落户的条件和政策实施时序,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有序实现外来人口市民化。

  交通方面,提出——

  加快建设厦门轨道交通4号线、6号线,福厦铁路客运专线,加快推进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等项目前期工作,打造轨道上的“厦漳泉”;推进翔安机场快速路(大嶝岛段)、跨东海域通道工程、第三东通道等建设,积极构建1小时交通圈。

  新城建设上,提出——

  全面加快新城基地建设。集美新城着力产业要素集聚,加快推进软件园三期、机械工业集中区三期等片区产业集聚,完善生产生活综合配套,加快推进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环东海域新城,进一步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加快推进环东海域新城文体公建群、翔安东山公建群等项目建设。东部体育会展新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新体育中心、新会展中心项目等建设。马銮湾新城,加快推进环湾南路、环湖路(中心岛北段)等骨干道路建设,推动_南岸生态岛、南岸滨水段等景观公园建设,加快建设马銮湾医院、鼎美高中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各新城指挥部按职能分工牵头)

  住房方面,提出——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推进地铁社区建设,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900套。

  加快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房、保障性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将本市新就业大学生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市住房局、建设局、资源规划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提出——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工老旧小区2.5万户,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贯彻落实我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新改扩建城市道路6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0.3万个以上。

  以下为具体文件

  2021年厦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国家、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1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持续推进落户工作。加强人口调查、户口核查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进一步探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特定区域落户的条件和政策实施时序,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有序实现外来人口市民化。提升居住证申领便利性,助推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市公安局、人社局、统计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健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各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加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和扶持。(市教育局牵头)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继续推进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拓展远程医疗服务覆盖面。做好儿童免疫、老年人、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暨健康八闽行(社区行)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牵头)

  (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支持流动人口在常住地、就业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7万人次。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方式,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0.25万人次。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支持涉农本科高校开展专升本函授教育,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五)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加快推进人员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多层次体系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推进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持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制度。(市人社局、医保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六)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贯彻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在厦落户数量以及各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情况,加大对落户较多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人地挂钩”政策,统筹各类各业用地安排,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七)健全人口城镇化率统计体系。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我市区及区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制度方法,研究建立各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市统计局牵头)

  二、推进都市圈和区域协调发展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动厦漳泉都市圈发展,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八)加快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推进《厦漳泉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加快建设厦门轨道交通4号线、6号线,福厦铁路客运专线,加快推进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等项目前期工作,打造轨道上的“厦漳泉”;推进翔安机场快速路(大嶝岛段)、跨东海域通道工程、第三东通道等建设,积极构建1小时交通圈。加快推进厦漳、厦泉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协同招商统筹机制,联合开展招商活动。闽南戏曲艺术中心、马銮湾医院、环东海域医院等尽快建成投用,辐射服务区域内百姓的生活。(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指挥部按职能分工牵头)

  (九)全面加快新城基地建设。集美新城着力产业要素集聚,加快推进软件园三期、机械工业集中区三期等片区产业集聚,完善生产生活综合配套,加快推进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环东海域新城,进一步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加快推进环东海域新城文体公建群、翔安东山公建群等项目建设。东部体育会展新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新体育中心、新会展中心项目等建设。马銮湾新城,加快推进环湾南路、环湖路(中心岛北段)等骨干道路建设,推动_南岸生态岛、南岸滨水段等景观公园建设,加快建设马銮湾医院、鼎美高中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各新城指挥部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持续优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督促清单制度落地落实。根据省政府赋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决定,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委编办牵头)

  (十一)规范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强化监督,督促违规行为整改。继续实施特色小镇投资工程包建设,做好特色小镇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平台搭建等工作。重点抓好2个省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市发改委牵头)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十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要求和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推进地铁社区建设,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900套。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结合产业园区发展趋势推进租赁住房项目生成,新增租赁住房10000套(间)。加快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房、保障性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将本市新就业大学生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市住房局、建设局、资源规划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三)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持续完善“i厦门”等数字化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智慧治理和服务能力。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深化推进建设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市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提高到70%以上。推广“一网通办”数字政府服务品牌,加快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市工信局、建设局、住房局、执法局、市政园林局、审批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四)增强城市发展韧性。继续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机制,配合国家、省开展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建设工作,推动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和均衡布局。统筹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强化“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市卫健委、建设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商务局、发改委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五)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增加危废处置类别,提高危废处置能力。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促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城市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完善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网络,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突出污染减排与温室气体控制协同控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工信局、执法局,厦门港口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六)推动历史文化保护新一轮提升。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启动新一轮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集中修缮工作,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推进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和有机更新。完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实现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并举。(市资源规划局、文旅局,各区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七)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居住品质提升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工老旧小区2.5万户,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贯彻落实我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探索将一批老旧厂区、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推进功能转型和产业升级。实施交通品质提升行动,启动建设1个样板工程(城市主干道样板示范路),全面做好城乡品质提升工作。新改扩建城市道路6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0.3万个以上。实施水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做好城市河道保洁,推动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继续推进高崎等污水厂建设,同步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施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新建或改造提升公园绿地100公顷。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加密岛外公交线网和班次密度,完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全。各区政府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属地原则,履行管理职责。(各区政府,市建设局、住房局、发改委、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生命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继续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科学制定厦门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及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推进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保护好城市山水格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治理全过程、全方面。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强化智慧社区建设,推进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加强社区工作队伍职业体系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全面推进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十)继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入开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化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指导条件成熟的区加强镇(街)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评估,依法依规报批,进一步优化全市镇(街)行政区划格局。(市民政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

  五、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十一)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村产业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提升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创新“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选认服务模式,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69名以上,保证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组织实施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着力打造一批适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需要的新型服务平台。(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科技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十二)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3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5公里。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有条件的乡村合理布局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加强农村物流配送末端网点的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新建改造供水管网70公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完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加强公共文化供需对接平台建设应用。(市交通局、建设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文旅局,各区政府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十三)持续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推介美丽休闲乡村。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工商资本、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促进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强乡村旅游的政策引导和有序发展,实施农村旅游服务业贷款贴息补助,培育创建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等乡村旅游特色村镇,强化乡村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文旅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十四)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后续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措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建设高标准农田0.1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十五)稳步开展金融支持城镇化工作。开展政银企对接,健全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城镇化金融产品并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对接,加大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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