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毕业生落户政策补贴2021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
导语 厦门毕业生落户政策补贴2021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
✔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配偶安置
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子女入学
✔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人才安居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个税奖励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
✔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
✔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
✔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
补贴期限为5年。
医疗保健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
✔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
✔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B类高层次人才和符合现行三级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享受三级医疗保健待遇;
✔其他未纳入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可享受目录内自付诊疗费用按三级保健对象报销待遇。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单位没有集体户需要落户怎么办?
答:毕业生到厦门市就业的,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可落户在其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派出所集体户。有关落户规定及办理要求请具体向公安机关或拟落户地派出所咨询。
此外,工作单位在岛内的,落户时户口一般可落在岛内;工作单位在岛外的,落户时户口一般落在岛外。具体的落户地址请向所属区公安分局户籍管理部门或者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