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厦门毕业生落户补贴标准
导语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厦门毕业生落户补贴标准
厦门毕业生落户是单位集体户吗?单位没有集体户需要落户怎么办?
答:毕业生到厦门市就业的,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可落户在其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派出所集体户。有关落户规定及办理要求请具体向公安机关或拟落户地派出所咨询。
此外,工作单位在岛内的,落户时户口一般可落在岛内;工作单位在岛外的,落户时户口一般落在岛外。具体的落户地址请向所属区公安分局户籍管理部门或者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第10条;
2、《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第8条;
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
4、《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厦人社〔2018〕246号)。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1、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
2、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4、在我市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三、申请材料
(一)往届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原件(需个人签字。应届毕业生或尚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毕业生需上传)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原件
厦门毕业生落户补贴标准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
✔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政策来源:留厦六条(点击查看)
“留厦六条”大幅提升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包括哪些流程?
答:“留厦六条”主要是提高了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具体申请条件仍按《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实施。新引进人才经由所在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模块”提交申请,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开发区)等负责审核及拨付。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59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