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通知
导语 为加快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2017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开始受理申请,请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指南》抓紧申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公告通知
为加快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2017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开始受理申请,请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指南》抓紧申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政策依据
一、《厦门市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六条措施》(厦府办〔2017〕19号)
二、《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财企〔2016〕15号)。
2,支持数量、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依照认定文件兑付政策性奖励。
二、资助方式:自愿申报、无偿资助。
3,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统一在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局官方网站点击"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二、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4,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一、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5,受理机构
市经信局生产性服务业处,地址:湖滨北路市政府东楼809室(联系人:唐娟电话:2896746邮箱:xmjxjfwyc@xm.gov.cn)
为稳妥起见,不接受快递申报材料。
以上为市经信局发布的公告,接下来为小编为亲整理出来的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纳入工业统计并在厦门市纳税的法人企业,在厦门市注册时间满2年(2015年3月31日以前注册)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应不少于5万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不限于工业企业,且对纳税额不作要求。
2,支持重点
一、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17年以来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且未获得有关奖励的工业企业,可以申请本批奖励。不接受此前已兑现奖励企业的申请。
二、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和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享受下一级示范奖励的,只给予补足本级奖励数额)。
三、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享受下一级示范奖励的,只给予补足本级奖励数额)。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类别(制造业服务化)名称。申报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装订(排版):
一、《2017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二、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工业企业提供经统计部门确认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2.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报“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的,需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咨询机构服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向咨询机构支付咨询费用的转账凭证,贯标启动、体系实施、体系认证等各阶段佐证材料。
②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项目的,需提供工信部、福建省经信委出具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③申报“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的,需提供工信部、福建省经信委出具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4,办理流程
申报人准备材料
网络申报
市经信局形式审查
提交纸质材料
市经信局内部评审
联合市财政局会审
社会公示
联合市财局下达资助计划
市财政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