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胎产假多少天?

导语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厦门一胎产假多少天?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温馨提示:

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生二胎/三胎享有的产假天数,和生一胎时完全一样。同时,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女职工,还能再次享受生育津贴;产检、分娩时也能照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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